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🤟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🚾)。中新健康注(🦖)意到,对于业(🛃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🥜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🤪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🛸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🍨)等合理确定(🚠)研(🦒)发方(🔵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⏬)提出,鼓励商业(🎳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🚜)商业健康保险(🏁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⬇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🦀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🐆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⏬)点对(🍤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🎤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🤮)研(🎉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🏆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🍰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🥒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🍇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🍖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🈹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🆕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👟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🙇)名药品(⛲)只能有两个规(📝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🕟)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🎏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📶)程序将符合(📫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🏟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🚨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😭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👄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👄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⛎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🌉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🖼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🍝)录是健全多(💢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🕚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👟)局计划实现商(🛢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🥔)新(🐊)药目录(🗼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👪)健康记者(⚽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🚛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🐽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🗾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