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💍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🚘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🍼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🥪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💆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🗿)统(🏷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🚳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👚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😕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🚆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🤳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📕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🌆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💤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📩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🥐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🔓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🦗)入医疗(👄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👻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🐎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😁),保(🦔)障临(🐦)床诊疗需求和患(🎇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🎮)录数量(㊙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❕)药目录内药品可(🙁)不受(🤷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😌)同(👬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📋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📇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🏈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🧞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😛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🤛)下称(🏍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⛄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🍤)值大(♍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🐌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🥕)新药目录是健(🗼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🌂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🌱)渠道。” (🆒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♑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🚣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👜)创新药(🌨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🚰)进入商保(🐂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🔋)是协商价(🌯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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