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🕡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🐶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💊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👞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💊)升创新效率。 (🔣)在资(📔)金方面(💽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🌄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🚡)业健康保(🛷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🍺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🖲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👒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💹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🎰)科(🗽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✏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⏯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🤐)配备或设(🦗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😦)合理用(🌱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🤵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🍺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🎱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🗑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🕎)共卫生事件等(💧)特(🧑)殊情况(🛵)必需的创新药,可(✏)商(💹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🔽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🚥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👫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👆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🌻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😖)边界(🎯),为(👹)超(🌶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🥘)价(⛔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🤛)支付渠道(🚔)。” 黄心宇(🎊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🔠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🛢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🐹)健康(📮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😗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🥫)品是(🤫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🗺)的(😩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🎺)一样,这(🐬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♋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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