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🏝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😳)》)对外发(🚱)布(🚫)。中(🚮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🤖)件(🌼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🚨)体(🚷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🌃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🔃)品,支(🌹)持医药企业(🦈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😗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🌗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🚧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🔷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🦋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❗),企业可同步(📳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🌒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🚠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📑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🐣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🌸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🥀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🎼)整药品配备或(🍡)设立临(🌛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🦇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🆔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🐲)商保(🛸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🥓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🐃)整优化基本医(🍨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💡)公(⏮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🍜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🌡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😬),此次文件中(💃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🚬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🆖),国家医(🤰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🔜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👉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🧝)出基本(👒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🌭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🔨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👞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🐈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🍛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🛹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🎦)候定位可能不(🔪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🚞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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