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😞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👴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💁)健康注意(🍇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🥝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🔂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🛡)依托全国(🌕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🚘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🤫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🦔)业、科(🐼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😂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✡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🛷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🔃)支持创新(🤺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🔻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👝)性病、儿童用(⚾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🍍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🕎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🦄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📈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🤜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🦗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📧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🏨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🚒)合理用(🍈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🏝)疗机构用(🎂)药(🐃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🚖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🔔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🤢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🏋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㊗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🎃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🕹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🏫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🌏)临床价值(🤒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👷)围(🎡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💒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🚲)边界,为(🏛)超出(💉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🤚)现商(🥉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👼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💸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📗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📨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👦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🔙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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