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⚫)施》(以(❇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🥢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👷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🐙)提到要依托全(🏎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💡),做好疾(🍢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😗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🎓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💭)研院所、医疗机(⏪)构等合(🤹)理确定研(🥐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🏕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🍡)险扩大(🐊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🐮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🔕)定的(🏘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🚴)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🛍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👯)政策(🏽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👫)围绕药品(🥂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🕘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☝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🥩)重大传(🌡)染病、高发重大(🗒)慢性病、儿童(😄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🕝)多部门联(👥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🤱)进入医疗(➕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✉)整(🌸)药品配备或设(🧕)立临时采(📝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🙎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🥈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☔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👛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🚢)持(😀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🏜),按程序将符(❎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🏿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📰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🎒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🏛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🍏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😂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🕤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😐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㊙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🔬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📠)不一样(🦍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