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🐡)、国家卫生健康(🎾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✴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😎)研发(🔍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🍹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🈳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⬅)疗机(🏿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🌰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➖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🙋)资,培育支(🥩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📀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🆚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🕚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👮)物研发国家科(🈂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🏟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🦋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💬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🥑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🚜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😰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🏬)务(😿)是推动(😪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🕖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🍬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💹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👨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👄)药目录内药(🚅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🛃)能(👗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💮) 《若干措施(😬)》提出,定期调(🏤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😫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🏡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🕰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🌟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🧖)程(📍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🆖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🔃)超出基本(🎎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🏿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👯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🌲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🛀)医保局相关负(💳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⚾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📼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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