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🔰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🌯)布(⏸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🔭)给(🤗)出解决措施(🖤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🌕)平台,做(🚩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😾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🥚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💍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😯)新药的耐(⬇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😃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🏳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🖱)、(🧠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🐰) 在统筹推动(🧒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📄),聚焦重大传(🦓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🈲)童用药、(🤰)罕见病等(🍞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♉)发相关任务落(🛡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🥙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😙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🛷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🛏)。 《若干(💎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🎱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🏨)医疗(📑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🍉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⭐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💥)共卫生(🐐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🎂)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👣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👥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😼)入(👬)创新程度高(😥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🥉)者获(🌠)益(🤦)显著且(🔶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🔕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🎹)药提供新支付(🌒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🐍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🏧)药品(🚐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🖕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🕝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🍑),商保(😫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🎬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☕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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