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👡)到(🌙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🤕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🥁)给出(⏺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💙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📊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🐙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🚲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😋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🚎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🌗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🍏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🎩)部门与企业可(🎅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⬇)照药、支付(🔩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👁)药研发方(💨)面,文件专门提(🎖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🧕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😢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🍈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😺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😕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🐳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👗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🍻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🚐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💣)药权益(🌞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🗑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🏡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👒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🔥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🐞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📑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🤗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🔺)临(🍢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🖱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🚠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😒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⏱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💱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🍄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🎬)。” (🕐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🏃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🐲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🐂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🌒)同时(🛄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🤝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🙌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⏬)场(👻)行(🚫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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