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🍩),国(🐵)家医保局、国(🔰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🔩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🍏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💷)求等(😓)数据归集和分析(🖐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🈶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🍞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🕺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🗼)部门受理(🥧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💈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😙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🏑)发(🔕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🔪)传染病、高发重(🈂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😏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🚊)善多部门(🌁)联动(👺)的支持机制。 (⚪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🏨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✝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🧙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♊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🕑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🔊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🚥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🚦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🛠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🔻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🌫)本医保(🦖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🔵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🉑)大公共卫(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📻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😩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🏄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🛰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🔶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🌓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⬛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👜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👋)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🎆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🦖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📹)时申报两(⌛)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🐒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🤬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🔜)相关负(🏝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⚪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🍨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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