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🖕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😮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👙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👊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🚗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✅)措施》首条便(🚗)提(🐄)出“支持医保数(🥁)据用于创(👼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🍿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📸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🦑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📠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🚃)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🐖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🕍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🤴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🔕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🛅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🚈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🕹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🍺)、罕见病等重(🎐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🙏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⚫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⛎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🗝)设立临时采(🌆)购绿色(🚒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🐾)以医疗机(🛺)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🔅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📗)判药品和商保(🤓)创(🚝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🙂)只能有两个(😎)规格的限(🐨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🕶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💼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🌡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💅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🏦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🐟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💛)健全多(💒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🎓)与医保(😈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⬇)主申报(📌)纳入医保药品目(🤲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🈯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👎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🙈)价格应该也(🥋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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