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📞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🌲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🥢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🈲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🔰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🚕)都一一给(🌕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💣)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🌔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👔)临(👲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🕹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🧥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⛪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👃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🐏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🏐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🙍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🐎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🉐)面,文件专门提(🌹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⭕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🐄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🚮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💖)药也常卡(🗻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😗)公布后3个月内(📂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🦁)临床(👶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💷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🎾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🍠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✴)保(🤳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🐀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🌏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📥)提出(😍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🚜)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🐠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🍋)创(😑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🍣)超出基本医(📂)保承受(👠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😏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👾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👴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👈)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🔕)记者(🚿)还在发布(🎦)会现场获悉,商(🉐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⭕)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🔯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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