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⏫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🏆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🛃)给出(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🌰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🏡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🚕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👩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🛷)保险(🔽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🏋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🍗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🛬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🈸)件提(🚄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📊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😎)业可围绕(🖍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🌊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💚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🤙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💔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🈲)关任务落(🐖)地实施并完善(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💟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🚦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💧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📉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💢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🌭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🏴)道,保障(🍴)临床诊疗需(🎅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✋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🌴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🐒)只能有(👉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🖐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⤴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🕊)路径。 (🍒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🏉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🦗)新药。 (🎢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📐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📮)用药(🕴)保障体系的(📬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🍙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🛶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🥁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🖲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🐪)保创新药目(🈚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✅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😈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🔁),市场的(☕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🔣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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