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🥁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🏆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🍌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🌽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🌔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😾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⏹)谱、(🦑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🧡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🛢) 在资金(🐄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🖱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😧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📛)创(⏫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🥡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🚡)获得国家药品监(🚿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🍣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🥓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😰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🐵)研发国(🤺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✍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🙀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🍗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🤯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🏳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🔗)3个(🥛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🔞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🏃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📗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📳)权益。 此外,不(🈴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🦆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🚕)出,定期调(🐅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🎑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🗼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👒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♑)的可(⏺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🍫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✴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🧚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㊙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🚒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🔥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♌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👥) (🔏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🎰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👊)样,这是市(🛷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♓)在这里(🚶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🍶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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