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📗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🚘),对于(🌶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🗼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💙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⛱)研院(🚙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🐦)资金方面(🦐),文件提出(🚕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💯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🛅)新药投(🛰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🔯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🔉)导。医(😵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💋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♑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🛐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🛃)新药物研(👖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✔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🌨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👋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🦐)创新药积极进(🗼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😜)事会,根据需要(🏉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🅰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🙁)理用药权益(📼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🔌)影(😧)响(🥅)创(🆔)新药(🕺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♍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👲)支付(📷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❌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🎈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🍕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😢)体系的第一步(🎭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🚒)超出基本(🦅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⏱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✡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⚡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👨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🎈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👷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⚾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🍃)以用的(👴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🤕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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