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🦋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🍱)干措施》)对(🎾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👽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❣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🈵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🗝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🕙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🚆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♿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♓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🎴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🔷)部门与企业可(🐸)围绕(🚌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😱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🥈)等开展交(👽)流。 (💥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📂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🖋)实施并完善多部(🕍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🍙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🤗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🆚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📤)3个月内(🌘)召开药(🕊)事(🛰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👺)或设立临(📳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🕗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🌔)、药占比等(🤾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💬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🖊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📯)本医保药(🗓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🐹)程序将符合条(🛋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🧘)等特殊情况必(🍺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🕥),此次文件中(🔟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😲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🛁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🦎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💑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🌳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🏤)报纳入(⛽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🍎)布会现场获(🔛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🎀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🦆)界在(🛣)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📴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🐎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