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🚑) 7月1日,国家医(🛎)保局、国(🌧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😡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🏎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🔓)到,对于(⬇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🌐)给出解决措(🌩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📫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🐹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🗾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🍳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🚾)。 (💵) 在(✝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🦇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🔠)长(😘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🚎)的创新药(🦊),企业可同步(⛽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💷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🌜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🥤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🐌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😼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🧤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🦍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🏿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🍪)任务是推动(👈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🕸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🕓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🙆)用药目录数量(🦍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🌶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☝)新(🥋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🔻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⤴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🥛)程序将符合(🧗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🥇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📜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👱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🍢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📣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🎇)保创(🥨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🌻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🙎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⛎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🏳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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