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🐞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😥)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🏹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😆)求等数据归(🦌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🤾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🏻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🏂)局(🅿)研(😽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🎵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🛳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🔇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🍬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🐗)落地实(🎻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🎿)持机制(😣)。 此前,即使进(🏧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🏑)副主任(🕋)王国栋1日(🎇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👛)录数(😨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🤙)。医保目录(✴)内(🈷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🅿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🍮)格(🥓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✋)品目录(😔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👯)”的(👟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👏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💧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😨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✏)新药品目录(🐈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🙁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🚾)保(🚻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🛰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😎)局计划实现(🤠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⛽)本一(♓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🏁)纳入医保(💽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💌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🎾)相关负责人表(💰)示,“因为(🎛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🦆),而且价(㊙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