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🎽)康委印发(🚳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😚)质量(📣)发展的(🎒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🍹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🚰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🦌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💱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🍹)发(🏌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💛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🛳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🧞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🥌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🤸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🌑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🗾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🕡)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😆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⛎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🏘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🥈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🤰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🔹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🧖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🌺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🍸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➰)于(🗯)药品目录更新(👂)公布后3个(😭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📙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🤬)药权(♐)益。 此外,不得(🏻)以医(🔉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🧒)响创新(👇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💌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🙏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💂)同一(💤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🚻)入医保目(👟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🐕)出基本医保保(🏔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💥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💻)系的第一步(👕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🥙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🔔)创新药提(📚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🔪)实现(🌀)商保创新药(🍏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🗻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🌌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💺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😶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🥤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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