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😴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🗒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🈵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🏧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🐯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🌅)依(🥏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♓),做好疾病谱、(🌫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💬)新药研发(📴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🏼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👉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🍿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🧦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🕙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🐸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🌹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😥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😥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🗃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⛴)到(🌀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😋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🚧)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🎉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🍺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🤕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🔇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💺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🏤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❤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🔄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🕳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😮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🔏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🉑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👚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🐜)品目录”(以下(🔕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❌)布(🦒)会现(🐖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😂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🍴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🔱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🍖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💥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👔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🥡)的药(📃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📽)”。国家医保(🕖)局(🆗)相关负责人表(🗺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🎏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🗡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🏥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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