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🛌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📴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🌧)统一的医保信息(🏑)平台,做好疾病(🍂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🗻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🕖)、医疗机(🤥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🚾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🚙)通过创新药(🚭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🍘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💙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🎬)理(👳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🍀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🏘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💛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➰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🎑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⤵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🍭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🔌)后3个月内召(🐤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😡)时调整药品(🛎)配备或(🎶)设立临(🔦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🎳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♟)可(🕳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🗯)格的限制)。 (🏳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🍜)保目(🗣)录。应对(🖥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🗻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🍽)的可行路(🍊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🚰)的一大亮(🌎)点是提出(🍟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🏁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🥤)程度高、临床(🌊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👰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🥐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😭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⛎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📮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🍨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✋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😅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🧝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🤣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🍐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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