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🌎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⛎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🌊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🧓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🍸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🏘)件都(✝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🚫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🚪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🦒)谱、临床(⏹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🧞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🎌)据产品,支持医(💝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🍵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🤑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🧞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🛀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🥈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🍣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👉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🏍),文件专门(🚙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🧖)国家科(🌾)技重(🈵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🤛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🔼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🥉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🐩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🖕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🍤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🛀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🎡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🏁)的创新药纳入(🈴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📰)生(🙎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✏)亮点是提出设(🍮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⛳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😥)会现场,国(🐌)家(♐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🆙)宇表示,“商(👏)保创(😋)新药目录是健(🏣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💉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🕹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🃏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😇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📧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📯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🦎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👮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🥕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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