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📋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🐇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🔏)施》)对外发布(🗯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🍋)”“支付难(🕥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📃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🌞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📥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🎙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🖇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🖊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💜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🌈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📿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🎓)3个(🏙)月(🚔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🤵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👻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🍰)和患(🍖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🤥)得以(💭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⏪)影响创新药配(🙇)备使用(🥄)。医保目录内(🦀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🕚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🔧)的(🅿)限制)。 《若(🎩)干措施》提(🛏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🎠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🚾)况(🛴)必需的创新(📿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💫)保支付范围的可(♐)行路径。 (🚥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🙋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🛶)司长黄(🕯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👤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🏏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🧣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🚐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🔙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🚧)致,企业可(🍽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🗒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❓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🐓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🛃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🚴)的时候定位可(👉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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