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♏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🤪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🌘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🤼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♏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📴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🔳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♌)研发需求的(🛏)数据产品,支持(🔓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📘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🆖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🔎)药投(🔑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📆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🖕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📁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🕯)付范围等开展(👯)交流。 (🐐) 在(😔)统筹推动创新(✅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🚂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📋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🥂)此前(🧗),即使进了(👟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🔊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😦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🎺)需要及时调整(🍾)药品配备或设(🍄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⛺)权益。 (🌥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🐰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🚲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🔭)药(😎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🔋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🍃)》提出,定期(🏓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🏁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🐇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🏛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🥒)支付(🦕)范围的可行(😠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🏔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📲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🍿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⛎)创新药(⛽)。 (🍸) 在发布会现(🐑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📛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✳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📀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🦗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❌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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