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🥚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🚡)康注意到,对(✴)于业界关心(🍣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❇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🚘)。 《若(🕗)干(🎍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🍽)谱(💞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🚼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📝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🚡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📞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👾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🈵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🍨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💕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🎖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🕤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🏈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🐅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🥪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🔢),创新药也常(🐲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♎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🥉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🤵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😐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🔃)调整药品配(🥃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👷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♍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🐚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😧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🏳)药品目(🙋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🎵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🌋)纳入医保支付(🍩)范围的可(🚉)行路(👈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🍒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🈸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🆙)的创(🚪)新药。 (🔬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🌚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♊)值(📬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📉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🚄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🚔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🚡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🧀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🚓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🏦)家(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🦆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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