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🏦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📽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🦐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🐁)出(🗾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🤼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💱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⛰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💂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🧗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🥡)持创新药的耐心(♌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⏱)围绕药品目(😞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👞)门提(🎃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📈)重(📠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🖕)传染病、(😏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🆚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🐁)实施(🚵)并完善多部门联(❤)动的支持机制(🥝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🌉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🌍)动(🙄)创新药(🐷)积极进入医疗(🎤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🚺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🎁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😺)时采购绿色(⛲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✋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😖)构用(🚉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🐫)本医保药品目(📛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⚽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🚙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🍆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🏗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🎍)。 在发布会(✋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☔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🐲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🕥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💛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♒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⛷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🚹)保局(⏭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⛲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🕜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🍬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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