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🕔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🤽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👰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🛸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🌁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🐗)用药需(📓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🕣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🚟)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🏘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📊)率。 (👢) 在资金方面,文(🛺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⌛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🎖)部门与(🍡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🎐)范围等(🐇)开(🍸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👎)创新药研(🥇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✳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〰)重大(💳)专(🏯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🏎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😬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🔓)入医疗机构(🎼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🐼)保定点医疗(🌈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🔠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👤)设立临(🗿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🤤),保障(🏢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🤾)新药配备使用(🏬)。医保目录内(🐋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🍻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💥)一(⏯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🐈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🤼)对重大公共(👦)卫生事(😔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🚔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🕧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🎺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😵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❎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🐻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🍔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😀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🗳)会现场获悉(🎺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🚵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⚾)设计(🎻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💏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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