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🧔)7月1日,国家医(🌿)保(🈶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📤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🐕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📕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🔃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🛰)出(🔨)“支持医(🕗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📤)要依(📆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🏓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💏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🆘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📆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🐼)理(🌇)的(🛒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🔭)与企业可围(🕳)绕药品(🎈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😡)流。 在统(😕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🐬)重大专项,聚(📧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🖍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🙀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⛪)动的(🐴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🚿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😗)。国家医(👕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⏯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❎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😬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🗓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🚵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🧘)的可行路径。 (🙊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👜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👡)医保保障(🗨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📁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📀)出基(😵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🗃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🗂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🚼)医保目录同时(📭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🖼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🗽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🏔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📧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🍙),而且价(♋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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