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🔶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🐺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📡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📑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⚓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🏑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🐟)发(🙂)方向、布局研(⛪)发管线,提升创(✂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🏻)药的耐心资本(🥄)。 另(🎚)外,文件提出(🌬)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😭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🕍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🔣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💏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😽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🍕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❎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🐣)使进了医(😿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📜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🐢)局医保中心副主(😘)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🗓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💤)是推动创(😂)新药积极(😚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🗝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❄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🎱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🖱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🏏)(即同一通用名(🎷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🍑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🔣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🐾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😁)公共卫生事(✍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🍫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🔑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⛷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🍪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🛹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🚟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👍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🏾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😇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🔌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🔬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💠)关负(📬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🌷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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