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🐻),国(🏌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😚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🐄)布。中新(🦗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🍻)“支持医保(🈴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🔀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🐖)创新药研(🚉)发需(🐻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🤺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⏩)升创新效率。 (📼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🙉)药投资规模(📳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🔪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🅱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🤡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🏫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🔌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🎡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🏋)的支(📋)持机制(🧓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⏱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🚼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🗺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😙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😥)3个月内召(👾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🚥)录(😼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⏪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👚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🚈)制(🕎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💤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🧡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🌧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💴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🏐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♟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🌟)康(🤣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🚰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🦑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🤼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⛄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⏬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🔸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🙂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✋)同(🏐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🌴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⚾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👥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😻),这是市场行(🤽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🍸)是(📰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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