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🍅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🙁)下简称《若干(✖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🏮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🏐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🔈)保数据(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🕸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📶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🍇)科研院所(🎺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👰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🎱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🧞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⚡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🏉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🍟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🏑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🎪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🎾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🏙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💳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🏌)持机制(🈸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🎯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👲)医保局医保(🎷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🍗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🌄)进(😨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🆙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🐊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🍜)开药事会(🎌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🤹)品配(🎑)备或设立临时(📹)采购绿色通道(🎞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🈲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🏪)备使用。医保(🤜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🗨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🦕)支付范围(🗽)的可行路径。 (🏉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🚙)“商业健康保险(🕜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🌁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🔔)示(😜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😤)的第一步(🔸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🌘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🐒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🥚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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