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🗾)》)对外(🍉)发(🤧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🌍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📙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😚)体来看,文(🈂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🔪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👠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🧕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🧓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🚰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🌔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🚢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🍶) 另(🌳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😚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🤞)及的(👡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😬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🚔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🐶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🐏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🔁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📟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🚢)发布(🍸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⌛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⛹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🆕)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😉)配备或(🦒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🏾)障临床诊(🚖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🍵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🛅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🖖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🕟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👾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✖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📚)立“商业健康(🚦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🐩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💩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💙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⛷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🎦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🐸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⛸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⛔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🌖)获悉,商(📄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🥋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🆕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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