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💩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🍇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🤦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🔱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⏭)依托(🕳)全(🥇)国统(🏾)一的医保(💬)信息平台,做好(🕠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🍱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🆕)适配(📻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🕑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🎣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🐆)提出,鼓励(🏡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🌹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⚓)新药研发提供(👀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🐍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🈳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🌕)落地实(📱)施并(🐥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🥐)录,创新(🥓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🥟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🗑)国栋1日(☕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🛳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😚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💕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🗒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🏼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😏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⏯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🍉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📉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🐾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🖥)目录”(以(🌤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😋)、(😓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🈂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😤)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🌕)宇表示,“商保创(✉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🏚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💷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🛤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🛴)录、商(♏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❤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🥅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🏴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🐭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🛏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