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🎋)家(⏩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🤗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🙃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👏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✴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📺)药研发需求(😨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🎊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🗳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🏚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🙌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🐰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🍋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🔄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🤖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✈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😬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🏛)进入医(🌺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💙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🙉)事(🕤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🙆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👏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🥪)外,不得(🛅)以医疗机构(🤹)用药(🎍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🚒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🕸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🛬)只(🥏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💾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⛳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🎻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🤵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🚑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❣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🚅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🦎)障体(🥀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🏤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🈂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🧔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👚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😞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🍫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⚪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💷)保(🎍)创(🗣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🌎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🍢)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😭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👯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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