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👠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🛠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🐚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🤭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🔙)付难(🚪)”,文件都一一给(⚓)出解(🔡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➖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🌧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📩)病谱、临(👈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🍜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🚫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🦃)。 在资金(🈵)方面,文件(⛴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😠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🔹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⬅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🏵)药的耐心资(💫)本。 另(🍝)外,文件提出,上(🐖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🦆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🚣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🏾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♈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🐷)重点领域(📧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🖲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🎥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🈹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🎦)得以(🚿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📒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📛)商保(💷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🕙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👋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🐟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🛳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🎾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🔛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😃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💞)路径。 另(😿)外(💮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📑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😥)本医(🐻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🎣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🌹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📍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🙃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🕸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🔈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🍻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😈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🚑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🍇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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