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⛹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🐁)创(🌳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😺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🍡)困境——“研(🤢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🕕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🔚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🌄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🦌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🤛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🤱)在资金方(🤩)面,文件提(🙅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🌈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🍍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🍼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🐍)筹推(🧦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✝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🔪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🔦)。 (🏨) 此前,即使进(🌌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✖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💡)或设(📞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🛃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🥤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🚍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💎)可不(📳)受(🎧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😚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🤕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✡) 另外(🛫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🍓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🍍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⏸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🍔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🤲)长黄心宇(🐷)表示,“商保创(😣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🦇)药保障体系的(♍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🚝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👋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🤛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🆖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🕐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🤔)报两者。” (⤵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🤐)保,并不是(📘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🔩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🎗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🖕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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