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🏙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🕹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⏬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〽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🛵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🥈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🏌)谱、(🚘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🌎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😒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🖕)科(🖲)研院所、(🌋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✊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➰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💍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😖)新药的耐(♎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✔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🐲)申(🥠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🚾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🐇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👚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🖕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🌬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👍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🚘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🚭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🚲)目录(🙋)更新公(🎢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🖲)患者(💍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🎠)录内(🛤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🅱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🔶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😲)》提出,定期调(🗯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💏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🎐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❇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🐛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🔪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🖤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🍑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👂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⏹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🔖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🐸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✂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🏛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🕴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🚱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🌔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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