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🛍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🍀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🙄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🤨)解决措施(🏎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👗)来(🏑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🚴)需求等(🃏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🥔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🚊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🈸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🛣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🍤)支持(🎯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🌐)另外,文件(📠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🙉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🕦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🌈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🚔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👕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🎚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🔬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😾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👡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🦎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⛔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💿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🏖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🏘)同一(👚)通用名药(🍛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🎩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😳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🔅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🤔)生(㊗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♒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🕖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🛴)值(🧢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👴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✨)长黄心宇表(🤶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🔖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🌞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✖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🏥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🎻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🎐)候(👚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🧛)市场行(🙃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💜)用的是推(🎿)荐(🎷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🚑)商价(🕕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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