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🈂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🈲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🤼)发展困境—(🔁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🏖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🤡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🔏)等数据归(🛋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🧠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🎏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👪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📩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🌺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🙊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📲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🐑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⭐)入涉及的主规格(✉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⛴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💧)药物研(👿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🐧)、高发重(🚜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🚍),推动药(🔶)物(🤞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🧀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🍋)保中心副主(🐪)任王国(🍤)栋1日(🚔)在(🍛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🐔)新药积极进(⬛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🏳)点医疗机构(🅰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❌)开药事会(🍛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✉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😳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📈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🤛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✨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🌋)高、临(🏒)床价值(😪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⛷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🚣)障范围的(💥)创(✈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🐪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😠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✉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🤔)新健康(🗞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🔤)不一样(🤺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🤬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🦏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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