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🎐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👢)新药高质量(➡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🎷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🕞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➗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🌹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🚹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💟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😞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✈)长期投资,培(🍁)育支持创新药的(🙈)耐心资(😢)本。 另外,文(💐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📚)照药、(⛔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⛺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📜)目(🙇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📨)发布会上强调(♍),首(🐢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🍔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🎟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👘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🚥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🔙)合理用药权(📺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🕕)用药(🚁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🛶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👆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🧜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➿),定期调整(🦉)优化基本医保(🔵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📛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🥨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🗑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💤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🚂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🚑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👨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🌚)表示,“商保(🤔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🌩)将明确基本医(🥈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🐝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⛔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📥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🆖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🎙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🔤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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