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🖼)发的《支持创(🍶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📝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📟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😥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🕳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🎍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🐑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🍺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🗾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🔽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⬆)医保部门给(🤥)予点对(🦅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♏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🥇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🦉)物研发国家(⛱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🏾)高发重大慢(🕯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🍚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🥡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👝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🕞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🚜)诊疗需求(🔦)和患者合理用(⛺)药(⛑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💘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📅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🥝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🍨)》提出,定期调(🤖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😲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⛱)时(🍣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🖋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😨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🎗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🥎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🏕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🖌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🧀)药提供新支(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⛑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😕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🚨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🌁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🥤)制”。国家(🗜)医(😢)保(🆑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🥊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😯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😓),市场的边界在(🐴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🙄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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