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⛲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😫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🐅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🍯)境(🌍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🌲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📁)”。具体来看(🕡),文(📪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🕚)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📈)理确定研发方向(😄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🚄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👓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🆑)创新药研发(❎)提供(🖕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🤗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⏭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🅰)、参照药(🏅)、支(😡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🏪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👂)发方面,文件专(👷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🍅)焦重大传染(📅)病、(🍁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🥣)务落地实(🚼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🆙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🕒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📣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👑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🎑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🛵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⛪)能有两个(👎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💓)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😏)目录(🆙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🏧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📑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🔏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🆙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🏒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🔠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📂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😸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🎬)现商保创(😇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📢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❎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🔱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🔤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⛩)市场(♟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🌿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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