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🥀)委印发的《支持(🎑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🍋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😵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📝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🗑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⛎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😔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🌏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⛺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🗳)围等开展交流(😗)。 在统筹推(👆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🌽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💤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🎞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🐇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🈲)联动的支持(🙋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📱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🔼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📯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📚)3个(🚅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🙇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🍗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😟)用药目录数(💱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🐹)创新药目录内(💐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🗞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👐)优化(🐕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🛤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🚄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🚧)医保目录。应(🏛)对重大(💣)公共卫(🏙)生事件等(📙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🍝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📈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🙊)值大、(♈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🚁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😱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💯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😫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🖇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⏸)会(💫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🗾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🧣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🌨)不一(🚎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👾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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