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♒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❔)适配创新药研发(✂)需(💈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🌴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🥘)升创新效率。 (🚶) (🔆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🥌)公(🎤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💇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😐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🤵)对点政策(🕟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🈳)品目(🕯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📥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⛅)推动创(🔨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🏯)高(🌅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🥄),推动药物(🏴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🏉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🦕)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🚻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🕟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🐲)机构。 (🎰)《若干措(🦎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😢)内(🏃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♿)或(🔶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📖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🏞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🎠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🌋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🔢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🕉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👵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🛢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📱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🗡)程(⚡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🤙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😚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🆑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🦒)将明确基本医(📋)保保(🛒)障边(🥕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🤪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🎚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🏅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📑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🐜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🌲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🤡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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