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🕘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🏎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🍣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📦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🐩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😘)研发”。具(🥔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🌧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✍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🎎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🔫)效(➰)率(🔨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🎨)过创(♉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👔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🌑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🉐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💎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💸)动创新(💴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🌇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🏨)关任务落地(🏿)实施(🎤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🥞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🛠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🏭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🥜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🆓)为由影响创新(🔔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🔀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🔹)药品可不受(🧕)“一(💟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⏯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🌼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🕍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🔻)次(🎶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👊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🥧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㊗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🕉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🧙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📍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😠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🥄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🕕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😘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🎡)还在(🍘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🧓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👼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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