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😣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🙋)康注意到,对(📆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🍹)难”,文件都一(⛓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🏷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🏹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💉)院所、(🎫)医疗机构等(⛴)合理确定(🗡)研(✅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🌄)率。 (🎶)在资(🙂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🦀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🕛)商业健康保险(🥇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🐇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🔉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🧖)同步申(👂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✒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🚾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🎋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🎇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🎮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🤼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🛷)卡在医院(🈯)“进门(🤷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🏈)任(🗽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😩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🙄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📳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🧠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🏾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👧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🔥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😜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🥕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💌)创新(🛩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👾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🎳)司长(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📠)表示,“国家医(🏺)保局计划(💅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🏾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🆗)步(🗂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🍠)申报两者。” (🚤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🤷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💽)品设计的时候(🧣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🔠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🧀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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