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🕳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🏈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📰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🤘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😆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🛡)布局研发管(💰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📒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📯)项,聚焦(🌲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💂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😥)动(🐢)药物研(📞)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🍹)实施并(🗼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🏘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🚣)局医保中心副(🎂)主任王国栋(🚏)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🐻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😬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🚑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🖕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⬜)构(🔎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🐱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💽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📿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🌆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🔓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🙂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🤛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🏧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🐊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🎙)出设立(🚻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🔪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👧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♏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📛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🐜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🛑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👖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🍝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🧔)医保局相(🉑)关负责人表(🥟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🗜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🍡)边界在这里,所(👖)以用(〽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