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🍎)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👈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🦆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📘)意到(💠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✡)企发(🍍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👕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🚝)的医保信息平(🈂)台,做(⚡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📍)用(📲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🚺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🔎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💧)发管线(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🔒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🐟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🥐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✋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😨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🚄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🎨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👈)药研发方面(🗺),文件专门(⏮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🗜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🔱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⏺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📞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🍅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🅱)用药(🥊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🐲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💣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🎚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🍣)基本(💸)医保药品(🆚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🆔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🚷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🆗)目录(😃))。重点纳入创(🏜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🔠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🏸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💍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💑),“商保创新(🥄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🔶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👐)医保保(🏩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🍚)商保(🌀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🍚)同的产品设(🤠)计的时候定位(🔤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⛓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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