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💻)、国家卫生健(🚹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🏎)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🚷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👆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🐑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🍝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🏓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🏸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🎾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🐿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〰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〰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🔄)线,提(🛠)升创新效率(🏿)。 在资金方面(💛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🐰)公司通过创新药(🗿)投资(🏤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🤾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🍆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🖼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🎇)主规格(🦀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🎻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😄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😨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💰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🌒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📲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📒)入医疗机构。 (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🛴)配(🚠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🕍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📠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🌅)创新药目录内药(➗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🕘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📰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⬆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🆒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🎥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㊗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🏥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🆚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😶)本(🦀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💶) (👻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🍓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🌗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🍞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🍉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💲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🎮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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