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🤸)保局、国家卫(⛔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👏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🧐)发展困境(📏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🙈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🌬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🛀)医保(🖲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🎭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⛄)医药企业、科(🔶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🗿)发(🛑)管线,提升创(🕰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👷)种方(🖼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🈂)长期投资(🏠),培(🌝)育支持创(🕤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🎚)门受(🎍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🍹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🚃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💛)付(💝)范围等开展交(🐼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✂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🙇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😿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🍘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㊗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🌨)调整药(🥛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🙍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🗳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👇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❓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🔶)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🚏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🌱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🔶)研究临(❗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🗞)著且超出(🔎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🐣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🎽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🏋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🙈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⛷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🤞)时申报、同(🕌)步(😩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🗃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🤚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📗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🚵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👋)也是协(🈷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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